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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球赛事规程-足球赛事章程
tamoadmin 2024-10-27 人已围观
简介俱乐部各职位职责如下:队长:负责球队的全面管理和长远规划及临时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外联工作, 负责正式比赛的人员安排及技战术的布置。副队长:协助队长管理球队,负责球队的人员管理、日常训练和其他活动事项的组织。队务管理:负责球队的日常队伍管理工作,包括比赛训练的通知、队员的考勤以及球队其他内部事务的处理。财务后勤:负责球队队费的收支及财务台账管理,购置球队活动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,每季度末公布季度财务情况
俱乐部各职位职责如下:队长:负责球队的全面管理和长远规划及临时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外联工作, 负责正式比赛的人员安排及技战术的布置。副队长:协助队长管理球队,负责球队的人员管理、日常训练和其他活动事项的组织。
队务管理:负责球队的日常队伍管理工作,包括比赛训练的通知、队员的考勤以及球队其他内部事务的处理。财务后勤:负责球队队费的收支及财务台账管理,购置球队活动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,每季度末公布季度财务情况。
宣传报道:负责球队的宣传建设,撰写球队新闻报道稿件,参与策划球队重大活动。
队员全体有权对球队提出合理化建议。有参加球队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。有受表彰奖励的权利。
队员义务要遵守球队章程,维护球队荣誉。执行球队各项决定,积极参加队内组织的一切活动。按时足额缴纳队费。关心球队的发展,主动为球队献计、献策、献力。
队内训练由队务管理负责通知队员统一训练。以通知时间为准,按报名人数现场记录考勤情况。年底由队务管理汇总出勤记录,按出勤率给予实物及名誉奖励。酒后禁止参加训练。
凡报名参加比赛或者训练,必须准时到场,不得无故缺席。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无法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,需提前以电话方式向队长或副队长请假。未提前请假者作缺勤处理,计入考勤。
队员如有以下行为,球队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、停赛、劝退、开除等处分。对球队声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。在训练和比赛中无故迟到、缺勤,打架闹事。不服从队长安排,有当面顶撞及语言、行为表示不满。
在球队制造内部矛盾,影响队友关系。连续四次无故缺席球队活动需事先向队长或队伍管理说明情况。其他损害球队的行为。
一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体育法》精神,对于在比赛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以及、打假球、贿赂裁判、制造赛场暴力和混乱、服用兴奋剂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、体育道德的行为,本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二、除开除会员及纪律委员会、仲裁委员会行使的处分权力的范围外,凡单位会员违反本章程及有关规定,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均有权作出暂停会员资格的处罚。该处罚可持续到下届会员代表大会。如延长这一处罚,必须在得到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过半数票支持的情况下方能生效。
三、暂停会员资格,包括停止该会员在会员代表大会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,直至解除处罚为止。
四、在暂停会员资格期间,该会员协会及其所属或注册俱乐部均不得组织或参加比赛、交流。除执行委员会或主席会议另有决定。
五、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主办的正式比赛的会员或注册俱乐部,将被暂停会员资格或取消注册资格。 一、 通报批评;
二、 警告;
三、 罚款;
四、 停赛;
五、 禁赛;
六、 禁止随队进入比赛场工作;
七、 限制从事足球活动;
八、 扣分;
九、 判对方本场比赛3:0获胜;
十、 取消比赛资格;
十一、 取消公开比赛资格;
十二、 取消主场比赛资格;
十三、 取消主办或承办比赛资格;
十四、 取消转会资格;
十五、 降级;
十六、 取消注册资格;
十七、 其他处罚。
上述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。